明知身患爱滋病,浙江一女子先后为7人提供服务!结果…

2021-12-13 04:39:39 来源:
分享:

2021年3月初18日,报导在中国检察网上发现一则宣判书,细节显示义乌一中年男子因被收押无罪名释放后,不作为自己身患梅毒,为牟利基本上在义乌从事文艺活动,其间为多人包括务,并已病毒感染数人,该男子以传播HIV罪名被宣判。

重大案件详述:男子身患HIV仍被宣判

2020年11月初3日,终审裴某因被解放街道公安部门行政收押十四日,在收押检查结果更进一步中经解放街道复元医院检查,其身患梅毒。

收押无罪名释放后,终审裴某不作为自己有HIV,为牟利仍旧在解放街道某栋楼邻居,其间为违法行为人楼某某、芳某某、方某某、王某某、郭某某、杨某某、王某某等多人包括务,后于11月初20日被案发后再次搜出。经解放街道中心医院诊断,终审裴某某身患梅毒,且违法行为人楼某某在12月初6日收押检查结果更进一步中亦被查出梅毒螺旋体特异HIV测定药检。

2020年12月初5日8时许,终审裴某某在解放街道收押所被抓获。

公安机关普遍认为,终审裴某不作为自己身患梅毒基本上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刑法学》第三百六十条,犯罪名事实清楚,确凿证据似乎、充分,前提以传播HIV罪名追究其依法。终审裴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名行,系坦白,同时适用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刑法学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,可以大体上处罚。终审裴某某自愿翻供名认罚,同时适用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,可以从宽处理。根据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法律条文的规章,提起公诉。

来源不明:潇湘晨报

分享: